为规范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在《北京林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的基础上,遵循“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要求,经学院研究,特制定我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王士永 付玉杰
副组长:程 瑾 焦 隆
成 员:杜庆章 李晓娟 孙爱东 权明洋 翟星辰 徐桂娟 胡 庆 程自隆
二、推荐原则
1、推荐工作要按照本办法制定的程序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开展综合评价,实行择优选拔,学院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
2、四年制专业学生综合素质成绩的具体构成与计分原则按《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条例(实行)》(2024年修订)执行。五年制专业学生综合素质成绩主要由学生参加志愿服务(2%)、到国际组织实习(0.5%)、科研成果(1%)、竞赛获奖(1.5%)四项组成,在评分体系设置中,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一项,发表论文纳入综合素质测评的,学院要对学生论文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具体见《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综合素质成绩评定办法》(仅适用于生物22)。
3、退伍学生的服役与服役期间受奖情况可计为奖励学分积(学业综合成绩),每服役一年学分积(学业综合成绩)加1分,服役期间获得部队奖励(有证书)学分积加1分,学分积(学业综合成绩)最高可累加3分。退伍学生按照计入奖励学分积后的学分积作为申请推免资格、参与专业学分积排名和综合成绩排名的依据。
4、综合成绩的计算,要分专业、分项折算标准分后得出,四年制学生综合成绩等于全学程学分积(学业综合成绩)标准分乘以90%加综合素质成绩标准分乘以10%之和。五年制学生综合成绩等于全学程学分积(学业综合成绩)标准分乘以95%加其他四项标准分分别乘以相应权重之和。
5、单项标准分计算方式为:各项成绩原始分均以100分为满分,各单项均用学生原始分数除以该专业该项最高分乘以100得到各单项标准分。
6、根据学校分配的推荐指标,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推荐名单。
7、推免工作开始后,暂停受理推免申请学生同时办理出国材料申请事宜。推免工作结束后,不再为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出具出国材料。
8、推荐工作要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及时集体审议相关决策事项。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的工作要在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推荐工作要落实回避制度。
9、符合推免申请资格条件但未获得普通推免(第一轮)指标的学生,可结合自身情况开展第二轮申请,申请材料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学院教学办公室汇总经审核同意申请的学生材料后,根据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安排,由专人报送至选拔工作小组。选拔工作小组组织遴选,确定拟推荐名单。涉及申报两个志愿的学生,须向两个选拔工作小组提交申请表(第二志愿申请表为复印件即可)和相关支撑材料。
10、第二轮推荐免试研究生实行双志愿制,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填报第一志愿或填报两个志愿(各类型申报资格要求、选拔方案详见相关实施细则);填报两个志愿的,按选拔成绩及志愿顺序依次录取,第一志愿已录取者,第二志愿自动失效;递补阶段,凡已取得推荐资格并被志愿(包括第一志愿或第二志愿)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递补。
三、推免生资格
(一)资格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等方面的考查。
4、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一贯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良好的科研创新潜质和较强的专业素质能力。
6、申请推免的学生需全学程学分积(学业综合成绩)专业排名前50%(含),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全校公共选修课除外),综合成绩不低于专业排名前50%(含);生物科学(拔尖班)、理科基地班等学生推免,全学程学分积(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排名和综合成绩专业排名可适当放宽。
7、申请其他类型推免的学生,还须符合学校相关实施细则做要求的申请资格。
8、尚在处分期者不能获得推荐免试资格。
9、如果学生因身体原因,体育课存在不及格等情况,但在学术培养方面确有特长和潜力,学院要充分研究,形成初步意见,报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审定。
(二)资格失效
1、学生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后,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在良(不含)以下,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2、推荐后又出现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四、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1、2026年9月8日召开学院推荐免试工作小组会议,按通知制定并审核推免工作方案并于上午9:00前上报本科生院;
2、2026年9月8日前公布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开展综合素质测评,确定综合素质成绩;
3、2026年9月9日上午10:00召开2027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动员大会,传达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4、2026年9月10日(周四)上午11:30(北京时间)前,符合普通推免申请资格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上交经班级评议通过《北京林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第一轮)》至生物楼319(表格签字处必须是手签,生物22班在国外的学生,可以使用电子签,发电子版表格),第一轮仅限申请普通推免;
5、2026年9月10日下午学院审核申请学生的推免资格,公示综合成绩(本次学生全学程学分积以9月10日上午8点的数据进行计算);
6、2026年9月11日上午11:00前,学院将申请学生名单和《北京林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第一轮)》报学生处审查;学院确定学分积及其排名、综合成绩及其排名、普通推免(第一轮)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公示期3天;
7、2026年9月11日下午2:00(北京时间)前,未获得普通推免(第一轮)指标的学生提交《北京林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第二轮)》及各类型选拔工作小组要求的其他材料至生物楼319,第二轮推荐免试研究生实行双志愿制。
8、2026年9月11日下午5:00前,学院将第二轮学生申请名单和《北京林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第二轮)》报学生处审查;
9、按各类型选拔工作小组时间安排,学院将审核通过、已签署学院意见的《北京林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第二轮)》及各类型选拔工作小组要求的其他材料交相应选拔工作小组;
10、2026年9月15日下午5:00前,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后,学院将拟推荐名单上报本科生院;
11、2026年9月16日,学院将拟推荐名单中的学生(含专项)的成绩单(pdf)电子版报本科生院(可信成绩单系统下载,“身份证号_姓名”命名);
12、学校公示推免名单,学生确认推免资格;
13、学校报送推免生名单及其成绩单;
14、已获推免学生须在10月25日前向学院汇报推免去向;
15、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和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并组织遴选;要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的制度;切实保障学生自主报考、自主选择志愿。
五、附则
1、本条例适用于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的本科生。
2、本条例的解释权在北京林业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2、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实行,此前所有规定与此不符合者,以本规定为准。
六、其他
对推荐免试操作程序或公示名单有异议者,在此期间可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或学校教务处反映。
学生管理办公室: 62338056
教学管理办公室: 62338013
教务处: 62338299
附件
北京林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第一轮)
北京林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第二轮)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条例(实行)(2024年修订)
北京林业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6年9月7日
